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科技馆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营口市科学技术馆是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试点单位之一,是营口地区唯一的地市级综合型科普场馆,省级优秀科普基地,馆内所有展厅展出项目均实施免费开放政策。营口市科学技术馆位于营口市图书大厦五层,建筑面积为7740㎡,展区面积为3250㎡;现有生活与安全展厅、基础科学展厅、虚拟科学展厅、机器人互动展厅、VR虚拟体验展厅、电与磁展厅、航海展厅等七个常设展厅和一个湿地及鸟类知识科普临时展厅;展品共计130余件。馆内还建设有科学创新和机器人实验室2个,无人机科普活动室1个;“大国重器”和“科学家精神”知识展廊2个;流动科普大篷车一辆。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营口科学技术馆于2022年11月,从营口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分离出来,于2023年1月正式完成财务,人事独立建制所有工作。为营口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编制人数12人,实人6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新增人员1名,为公开招录人员。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科技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科技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市科技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3.2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
(1)事业收入0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73.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5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8.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
2.项目支出11.7万元。
在项目预算11.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比2023年预算增加11.1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开招聘考入新员工一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营口市科技馆运行经费预算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营口市科技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营口市科技馆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 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 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市科技馆2024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营口市科技馆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1.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