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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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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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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级学会(协会),企事业单位,县(市)区科协:

  根据《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营科协字〔2018〕7号)文件精神,2023市科协、市人社局将开展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类(含企业技术创新论文,不含调查性报告、总结性报告)

    2、学术著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成果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且第一作者工作单位为我市。

2、学术论文需是公开发表的;技术创新论文可以未公开发表;著作需正式版。

3、技术创新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企业。

4、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5、往届已获得省、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以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或相关部门为报送单位,并按照理、农、医、工、交叉学科,专业代码从小到大排序,按附件4格进行列表汇总报送。

四、申报要求

(一)根 据成果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学术论文提交《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打印稿1份,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著作提交申报表打印稿1份,原著作1部,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未发表技术创新论文提交申报表打印稿1份,论文电子版和打印稿各1份,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4、已发表技术创新论文提交申报表打印稿1份,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材料要求

1、申报表封面上的专业代码须由申报人自行填报。

2、作为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对已出版的期刊论文和著作,作者的姓名和顺序均不得更改。

3、未发表技术创新论文要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报送。

4、申报信息电子版同纸版材料不一致的,以纸版材料为准。

5、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6、未按要求申报的成果不予参评。

7、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五、评审程序

按照《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制定的评审标准,按照学科分类组织专家对初审后的学术成果进行初评和终评。经初审、初评、终评三个评审程序,最终按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学术成果由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

六、申报时间

    2023年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材料报送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20 2 3 7 20 日截止。

  七、联系方式

  联  人: 孙琳   

联系电话: 0417- 2897033

  电子邮箱:ykxhb2008@163.com

  

附件:1.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表

2.学术论文类学术成果格式

3.学科类别与专业代码

4.2023年营口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信息汇总表

 

 

 

                                              营口市科学技术协会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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